罗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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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0/5 23:04:00

近日,永福法院百寿法庭仅用22天审结一件因罗汉果筐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公正、高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永福县地处桂林西南部,享有“中国罗汉果之乡”美誉。

每到罗汉果收果时节,家住桂北罗汉果集散地的永福县百寿镇居民便会从事罗汉果收购业务。

年10月的一天,从事罗汉果收购经营业务的欧大哥倒车时将同行*大姐家门前罗汉果筐撞倒,继而双方发生口角,最后上升为肢体冲突。

在争斗中,*大姐被欧大哥打伤头部,住院治疗15天,医药费及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万余元。欧大哥也因此被公安机关行*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两百元。

眼看纠纷发生快一年了,*大姐身体因受到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却没有得到赔偿。无奈之下,*大姐诉至百寿法庭讨回公道。

庭审中,欧大哥提到,*大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只同意赔偿医疗费.71元,此次纠纷是因为*大姐要收购与自己有业务往来果农的罗汉果,导致其心生怨恨,故意撞倒*大姐家门前的罗汉果筐,*大姐在扭打中受伤,自己也受到一定伤害,*大姐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法官说法: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本案中,欧大哥对*大姐的人身损害应当予以赔偿,欧大哥辩称*大姐有过错,但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遂作出欧大哥赔偿*大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共计.71元的判决。

至此,这件因罗汉果筐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快速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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